以前,我会自信地认为:我不须要男人养,所以对于爱情,要找就要找个我爱的。这句话放在今日的想法里,感觉还真不牢靠啊!不管是“爱”还是“喜欢”,那都只是一种感觉。感觉可以持续多久?就像你在广场里挑件衣服一样,你也许第一眼就看上了,但也许你兜了一圈回来之后,喜欢的感觉就不见了。又或许你把喜欢的衣裳买下了,穿了两、三次之后就不再想穿了。感觉消失了,那东西就不会再被你重视了。
说到这里,我猜,还没多少人了得我想说的是什么。感觉再深,没有情感始终成就不了什么。我这么说,有多少人会认同呢?建立感情须要沟通,而沟通从来都不会是单方面的。所以,对于爱情,我喜欢这么说:“爱是短暂的,然而情却牵着两个人走了一辈子。”
每一次,当我觉得“我爱了”的时候,我都迷失了自我。我只顾着做些讨好对方的事,情绪都只懂得绕着他起起落落。结果,在他面前,我并不是个大情大性,懂得开怀大笑的人。我一直以为那个忧郁的我才是最真的自己,但其实我很讨厌那样的自己。我并不喜欢频频楚楚可怜地道出自己的烦恼,因为我讨厌被同情。但是,往往一次又一次地,我会不知觉地自怜又自艾,不为什么,只为得到他的关怀。这样的我,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悲。然而,我一直都认为,那样的感觉就代表“我真的爱了”,因为我很在乎啊!
但是,这一次,他的纯在简直颠覆了我以往对爱情的观念。这是一位让我觉得很舒服的朋友。他予我的舒服感觉,让我可以不顾仪态地在高档餐馆和他一起懒躺和大声说笑。他予我的舒服感觉,让我可以说着烦恼时尽情嘶吼之后就释怀。他予我的舒服感觉,让我可以毫无顾忌地把想说的话毫无过滤地就说出来。这种舒服的感觉,甚至可以让我很自然地在一群好友面前对他嚷道:“我很喜欢他,只是不爱而已。”“不爱”?!现阶段的我似乎已不确定“爱”该是怎么样的感觉了。在他面前,我总可以感觉到自己在当个自然和开心的自己,我喜欢这样的自己。
我俩的交情不在话下,所以这些日子我都在揣测我对他的感觉。他都把我弄乱了,但我依然确定的是,我很喜欢他。对于他予我的舒服感觉,到底是友情的升华,还是爱情的前奏?是不是见一步,走一步,我就会找到答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