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20, 2012

在職場上

你可以不耍手段,但不可以不認識別人的手段。

你可以不會奉承,但不可以不會看人臉色。

你可以表達友善,但不可以多管閑事。

你可以賦予信任,但不可以沒有黑白為證。

你可以不善辯解,但不可以留痛腳。

總之,

你可以不聰明,但不可以不小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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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March 10, 2012

感觉和感情那回事......

爱,是怎么样的感觉?我以为我懂了,但也许我并没弄懂。

以前,我会自信地认为:我不须要男人养,所以对于爱情,要找就要找个我爱的。这句话放在今日的想法里,感觉还真不牢靠啊!不管是“爱”还是“喜欢”,那都只是一种感觉。感觉可以持续多久?就像你在广场里挑件衣服一样,你也许第一眼就看上了,但也许你兜了一圈回来之后,喜欢的感觉就不见了。又或许你把喜欢的衣裳买下了,穿了两、三次之后就不再想穿了。感觉消失了,那东西就不会再被你重视了。

说到这里,我猜,还没多少人了得我想说的是什么。感觉再深,没有情感始终成就不了什么。我这么说,有多少人会认同呢?建立感情须要沟通,而沟通从来都不会是单方面的。所以,对于爱情,我喜欢这么说:“爱是短暂的,然而情却牵着两个人走了一辈子。”

每一次,当我觉得“我爱了”的时候,我都迷失了自我。我只顾着做些讨好对方的事,情绪都只懂得绕着他起起落落。结果,在他面前,我并不是个大情大性,懂得开怀大笑的人。我一直以为那个忧郁的我才是最真的自己,但其实我很讨厌那样的自己。我并不喜欢频频楚楚可怜地道出自己的烦恼,因为我讨厌被同情。但是,往往一次又一次地,我会不知觉地自怜又自艾,不为什么,只为得到他的关怀。这样的我,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悲。然而,我一直都认为,那样的感觉就代表“我真的爱了”,因为我很在乎啊!

但是,这一次,他的纯在简直颠覆了我以往对爱情的观念。这是一位让我觉得很舒服的朋友。他予我的舒服感觉,让我可以不顾仪态地在高档餐馆和他一起懒躺和大声说笑。他予我的舒服感觉,让我可以说着烦恼时尽情嘶吼之后就释怀。他予我的舒服感觉,让我可以毫无顾忌地把想说的话毫无过滤地就说出来。这种舒服的感觉,甚至可以让我很自然地在一群好友面前对他嚷道:“我很喜欢他,只是不爱而已。”“不爱”?!现阶段的我似乎已不确定“爱”该是怎么样的感觉了。在他面前,我总可以感觉到自己在当个自然和开心的自己,我喜欢这样的自己。

我俩的交情不在话下,所以这些日子我都在揣测我对他的感觉。他都把我弄乱了,但我依然确定的是,我很喜欢他。对于他予我的舒服感觉,到底是友情的升华,还是爱情的前奏?是不是见一步,走一步,我就会找到答案?

Saturday, February 11, 2012

我是个让人想保护的女生?

从一些老朋友口中得知,我是个让人想保护的女生。我非常意外这样的形容词竟然会用在我身上。是我不够了解自己吗?我一直都予人这样的感觉,还是这些年我已变得让自己不查不觉?哈!我还以为自己是一朵生命力强的野花,一位强悍的女生呢!

我想了很久,为什么她们会那样形容我。是我对于别人所谓的“须要保护”的定义不了解吗?嗯......须要保护的女生应该是那种爱依赖、会撒娇的人吧?我自认不是啊!会享受一个人吃饭、逛街、看戏的人一点都不依赖,好不好?!  结果,因为想不通,也很无聊所以就谷哥了一下。才看了两个帖子,网友们的观点让我震惊了!


网友眼中,让人想保护的女生特点,我自认被说中的地方:

1。说话声音不要太尖太高,说话声音不要太大。
我的辩解:基于礼貌,普通说话当然要这样啊!我站在人群面前说话时,声音可大得很呢!

2。保持适当的安静,偶尔发发呆,眼神无焦距,当然跟人说话时还是得看他的。
我的辩解:保持安静我最在行。有时是因为无聊,有时是因为想听对方说更多,有时是因为脑子在想事情。说真的,我也好久好久没有滔滔不绝地给人说话了。唉呀,总之想要安静的时候,无谓因害怕被他人认为你寂寞而做作啊!

3。爱逞能
我的辩解:不逞能,怎么知道自己能不能?努力过才不会后悔啊!

4。心事喜欢往自己心里塞
我的辩解:现在已经懂得开放许多了嘛!只是,一个人难过要连累多少人呢?想办法让自己开心比较实际,是不?

5。常常独自一个人
我的辩解:怎么这个也算?!

6。看起来不灵光
请告诉我,这一条我没中!

7。傻大姐,粗线条
我的辩解:好朋友之所以让你觉得舒服就是因为在一起省得用脑子啊!觉得那样会开心很多也!


所以,现在我的结论是“让人想保护”的感觉是很主观的,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啊!我对这形容词敏感了,对吧?哈哈哈!因为,我一直很努力地在改变,只为不当个柔弱女子,不愿成为他人的负担啊!如果,你对你所认识的林欣儿有些想法,好或不好的,都欢迎留言。